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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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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4 来源: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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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下午,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扬州市政府闻道才副市长就贯彻落实国家、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迅速谋划全年工作,在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整治攻坚,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多思考、拿出路。同时要求狠抓当前,布置了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会后,市政府随即以明文电报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规定从1月11日至20日,各县(市、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执行等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生产安全。 《通知》对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煤矿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详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同时还对特种设备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安全,景点景区安全等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安全检查提出了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在加强部门督查、专家检查、突击抽查的基础上,采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方式,广泛发动,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级、各类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计划和完整记录,隐患整改要实行“一患一档”,要能够真实反映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过程和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从1月22日起,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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