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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景点应最大限度惠及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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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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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获悉,从今天开始,五台山门票也开始涨价,其原本90元的门票将涨到168元,涨幅高达87%。面对各大景区的涨价潮流,作为应对措施,旅行社拟未来将部分景点不列入产品中。(8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五台山门票涨价颇有坐上直升飞机的感觉,出手不凡,90元的门票涨到168元,涨幅高达87%。如此之高的票价,如此惊人的涨幅,五台山门票涨价的权力究竟是谁给的? 众所周知,旅
游景点是国家资源,是人民的财富,因而也应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对于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在经营方向上应该坚持不赢利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公共产品愈是坚持不赢利的原则,愈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在消费公共产品过程中实现公平的原则。 由于分配差别的日益突出,贫富差别也日益凸现,在消费领域的许多方面已经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比如,在住房问题上,国有土地当成为住房的土地时,如果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住房,而穷人却买不起住房。同样作为国家主人的穷人,却失去了享有国有土地那份利益的权力,这就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一再提升作为公益事业的公共产品的消费价格,以致一部分百姓享受不起这些公共产品。比如五台山的这种巨幅涨价,必然造成更多的普通百姓因门票价格太贵而放弃了去旅游,其后果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当我们的国家还不富裕时,旅游景点通过门票收入,对景区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与开发,是无可厚非的。现在我们已由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旅游景点的维护与开发上,应逐步由依靠门票收入过度到依靠国家投入,门票价格应由“涨”的态势逐步变为“降”的态势,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这就是用国家之手直接实现公共产品的消费公平,国家花这个钱花得值!我们应以此为努力方向。事实上一些地方的旅游景点在收费上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比如杭州西湖,大部分景点实行的是免费游览。比如,一些城市的博物馆实行了免费开放等。 在实现公共产品消费公平这一努力方向的过程中,既使现在还不能做到不赢利,当前最起码的要求是,国有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应该是不涨价,或缓涨价。既使涨价也应履行听证程序,也应经过严格的价格审批手续,而不是像五台山那样的乱涨价,涨得老百姓消费不起。由此看来,有关部门对于国有旅游景点,要迅速出台严格的价格标准,包括涨价幅度的控制标准。否则,五台山乱涨价之风将会蔓延,并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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