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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车被扣 车行不能提供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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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0 来源: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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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从车行租来的摩托车,行驶证登记的名字不是车行,车辆被交警扣了,需要提供车辆的合法证件去领车,但车行不能提供有效凭证,导致租赁人无法处理车辆,车行让租赁人完全负责,这合理吗? 蔡先生说,十几天前,他在石狮一家车行租了辆摩托车,前天,摩托车被交警扣留了。次日,当他到交警部门去处理时,交警要求出示车主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 蔡先生回到了车行索要相关证件,车行的工作人员告
诉他,被扣的摩托车也是他们买过来的,但没过户,因此也没有车主本人的身份证,故车无法领回。 没有身份证,这辆车就没法领回。于是,蔡先生根据行驶证上登记的地址,找到了当事人。然而事情又起了波折,原来几年前,当事人把身份证借给了别人,给摩托车挂了牌。因为担心事后出问题,当时还到公安局报备过。 蔡先生说,因为他的摩托车被运管部门扣了,才从车行租了这部摩托车,现在行驶证和身份证等证件还全押在车行。而车行给蔡先生的说法也很明确:现在,要么他把车子领出来,要么就要赔偿车行的损失,否则,证件就不退还给他。 现在,蔡先生担心,扣车单和行驶证等证件都在车行,他们会不会直接到运管部门把自己的摩托车领出去卖掉? 【律师解答】 赖律师:蔡先生与车行之间存在着一个租赁关系,作为车行应首先保证租赁物具有合法所有权,但是车行本身对租赁物就存在权属瑕疵。 因此,车行有义务出示购买这部摩托车的相关证件、资料,共同处理摩托车的后续问题。因车行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致使被扣车辆不能领回,车行要求蔡先生承担赔偿责任是无依据的。 至于蔡先生自己被扣的摩托车和证件,建议蔡先生先到车管部门备案,确认车辆不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掉。 若车行一直以租赁车没有归还为由扣压着行驶证等,或者将蔡先生的车辆领出并出售,可以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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