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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擅自缩减景点增加购物项目
2007-8-23     来源:上海商报
  游客状告旅行社要求安排补游 
  参加春秋旅行社五天四夜游,导游却擅自减少合同约定的两个景点,拉着马先生等游客去其他地方购物——旅游合同中没有的项目,这让马先生相当气愤。近日,游客马先生将春秋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在相同时段补游。而旅行社则认为,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只需赔偿马先生父子280元的费用即可。昨天,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游客要求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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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履约补游
  今年4月23日,马先生与春秋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并且支付了4470元旅游服务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马先生和儿子将参加春秋旅行社组织的五天四夜游。游览景点包括云台山、洛阳、郑州、开封等景点。5月3日,马先生携儿子踏上了旅程,但旅行社指派的导游擅自减少合同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却增加了合同外的购物点。
  回沪后,马先生与旅行社交涉。对方表示,按照国家旅游局1997年发布实施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旅行社退还马先生未游览的景点门票80元,并赔偿同额违约金80元,同时退还导游费10元等,加上赔偿马先生儿子的费用,共赔偿280元。
  马先生没有接受旅行社的赔偿方案,一纸诉状将春秋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按照合同法继续履行合同,将漏游的两个景点重游一次。诉状中,马先生还表示由于自己参加的是“五一”黄金周的旅游,因此要求旅行社将补游的时间也安排在“五一”、“十一”或春节这样的法定长假,所乘坐的航班也要求在早晨8点以后晚上10点之前。“这些细节的要求主要是防止旅行社变相履行。”马先生表示。
  □赔偿内容成争议焦点
  是补游还是赔偿门票损失
  庭审中,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当时导游的确没有带旅客到景点进行实地游览,但导游有向全团游客“指了一下”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的方位。“将该两景点更换为购物可能是当地导游的临时决定,春秋旅行社对此相当重视。” 
  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旅行社愿意按有关国家法律赔偿280元。对于马先生提出的“补游”等其他要求则不予认同。
  马先生则表示,此次旅行不仅仅是简单的游玩,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考察香山寺。此前自己曾有关于全国20余个文化旅游景点的著作面世,想通过这次对香山寺的考察再次著书立作。这次旅游遗漏了这个景点,给自己造成了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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